2011年1月14日星期五

襄樊8具无名尸体来源再质疑:移花接木,还是变性手术?

发表时间: 2009-07-10 作者: 杨支柱

2009年6月23日上午,在襄樊市鱼梁洲沙洲整治工程第十标段,一辆大铲车一铲铲出一堆尸体和残肢。当地警方确认这些尸体和残肢来自襄樊市中心医院,并完全接受了医院自己的说法,称这些尸体来自"难产死婴和三无人员的遗体及伤员截肢"。我在6月29日新快报发表文章《襄樊"8具无名尸"应给个明确说法》(原题《对襄樊8具无名尸体来源的猜想》,报刊发表时有删节),对警方的做法和医院的说法进行了质疑。

7月8日新京报发表报导《襄樊抛尸事件背后的殡葬利益纠葛》,貌似查出了这些尸体的来龙去脉:

6月19日夜晚,一辆白色依维柯从这里将一些尸体拉到了鱼梁洲。其中包括手术截肢后的3具腿部肢体、打胎后的6具死胎和2具成人尸体。

这两具尸体留给世人最后可查询的记录是,襄樊市昭明派出所出示的证明。

证明显示:襄樊市中心医院急诊科分别于2009年1月24日和2009年3月25日,经120急救中心医治一女性(50岁左右)和一男性(50岁左右)病人,经医治无效死亡,二人均系在路边经群众拨打120电话接治的,无人认识,身上无任何身份证明。

2009年3月5日和2009年4月1日,昭明派出所在《襄樊日报》上刊登了认尸启事,至今无人认领。

但原始报导三峡晚报2009年6月24日《一铲铲出8具遗体还有残肢》一文是这样说的:

"民警勘查完毕后,记者在现场看到,两具女性遗体迭放在一起,半裸的女性遗体胸部乳房贴有医院做仪器检查留下的银白色粘贴物。现场还有3条带脚的人体下肢,其中一条绑有石膏。在人体残肢旁,一溜摆放有6具30多厘米长已成形的婴儿遗体。婴儿遗体呈较新鲜的暗红色,女尸和残肢也无明显腐烂或膨胀的迹象。"

这一原始报导为报纸和网站转载、摘编时所广泛采信,至今未见任何人质疑。新京报6月25日报导《襄樊工地挖出8具尸体》也与三峡晚报的原始报导吻合:

前日,在湖北襄樊市一施工场地突现8具尸体。当地警方清理现场发现,现场有两具女性遗体和一袋装着人体下肢的袋子,袋子里还清理出6具发育齐全的婴儿遗体。

新京报26日后续报导没有提到尸体性别。

两具女尸是什么时候变成一男一女的?又是如何变成一男一女的?襄樊警方是移花接木,还是对其中的一具尸体做了变性手术?

既然6月23日从沙洲铲出的是两具女士,那么襄樊市昭明派出所今年3月5日和4月1日分别在《襄樊日报》上刊登的针对襄樊市中心医院无人认领的一男一女尸体的认尸启事与沙洲无名尸体案有什么关系?警方是根本没有将认尸启事中的尸体与6月23日从沙洲中发现的尸体进行对照认同(不至于如此马虎吧?),还是别有用心地混淆视听?如果警方连尸体性别都搞错(不管是不是故意的),关于尸体年龄的描述还能相信?

新闻热点过去之后做深度报导,难道连事件的原始报导和本报先前的报导都通通不看?如果看了,对于襄樊警方如此明显地牛头不对马嘴的说法简单地予以采信,记者是脑袋灌水了,还是别有用心,或另有苦衷?

我还是坚持我的猜测:这些尸体在变成尸体之前作为活人是被计生"服务"站的人强制"送医"的,死者家属并不知情。我还是坚持我的理由:自愿堕胎通常不会怀孕后拖得太久(30多厘米长),难产或未足月流产死亡不可能那么集中。医院把无名尸体积累到一起掩埋的辩解是站不住脚的,"中心医院有两台冰柜,每台可以放置三具尸体"(《襄樊抛尸事件背后的殡葬利益纠葛》,新京报7月8日),难道医院的无名尸体竟能占到全部尸体的一半?

是的,我只是猜想。但除了猜想我还能做什么呢?这么重大的事件,政府是怎么处理的?一句来自医院就把我们打发了?而医院竟然不屑于辩解,这是为什么?你以为我愿意猜测呀?可是我有能力侦察吗?中国允许私人侦探存在吗?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本来就是毛泽东剥夺他人言论自由的借口。毛泽东作为党国领导人,他自己每天都要就无数的大、小事件表态,而不是像我这样停留于质疑和猜测,他都去调查了吗?他有三头六腿么?他做出肯定的表态都不用调查,我只是质疑或猜想就用"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来封口,这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么?

下面这两幅照片,是我的朋友魏民先生1992年11月在河南某县计生站院子里偷拍的,并不是来自襄樊市鱼梁洲,我不想移花接木。我只是想说:我的猜测在中国现实中并非没有可能,而是很有可能。

行將出世的生命被強制流產並扔進垃圾堆
行将出世的生命被强制流产并扔进垃圾堆

行將出世的生命被強制流產並扔進垃圾堆

企图寻找被扔进垃圾堆的自己的骨肉;但是目不忍睹,鼻不忍闻,也根本无法辨认

文章来源:参与 www.cany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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